第二章 青春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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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九点,丽晶酒店。

    这家五星级酒店是这座南方滨海小城里最豪华的酒店,没有之一。哪怕是里面次一级的行政套房住上一晚的价格都至少在四位数以上。在当地人看来其名贵程度相当于劳力士之于腕表、劳斯莱斯之于轿车,堪称酒店中的战斗机。

    能将这里作为面试地点其实也足以证明卡塞尔学院的经济实力。不过假如按照卡塞尔学院某学生会长的作风来说的话,他可能都会皱起眉头冷笑着说:“这就是楚子航家乡最豪华的酒店了?真叫人失望啊!我们是来到了山顶洞人居住的洞穴吗?”

    然后这位学生会长多半会大手一挥眼皮不眨地把整个丽晶酒店给买下来,接着浩浩汤汤的人马会涌入酒店直到把酒店捣鼓到那位跋扈的贵公子满意为止。

    临了这位贵公子多半还会微笑说上一句:“全天免费,算我头上。”然后肆意地享受众人的欢呼与掌声。

    想象完那个画面感极强的场景后,路明非笑着摇了摇头,那个素未谋面的学生会长的离谱程度绝对只多不少!

    透过酒店被擦的蹭亮的巨大落地窗,路明非看到了窗子里自己的倒影,原本碎盖的刘海抹了点摩丝发胶梳成背头、身形要比三年前刚上高中的自己健硕不少,虽然还没到魁梧的地步但也不算是弱不禁风了。

    最主要的还是气质,哪怕是穿着叔叔背着婶婶从朋友那偷偷买的山寨LoroPiana高仿西装,现在的路明非看起来也丝毫没有小孩子偷穿大人衣服的那种窘迫感。

    “请问是来参加卡塞尔学院面试的同学吗?”站在落地窗对面的侍者为路明非打开正门微笑着问。

    “嗯嗯我是。”路明非咧嘴一笑回应。

    “那么请让我们的负责人员带你去行政楼层吧。”穿着套裙黑丝和十厘米高跟鞋的漂亮姐姐十分贴心地为路明非带路并全程微笑式服务。

    “路明非!”坐在八楼行政层会议厅外的苏晓樯朝路明非高高挥手、欢呼雀跃,仿佛是在炫耀她是人群里第一个发现路明非的人。

    “早啊,苏晓樯。”路明非微笑回应。

    苏晓樯是班上最骄傲且惹火的女孩,人送外号“小天女”,不过她也有如此傲人的资本。据说苏晓樯家里是做煤炭生意的,入学第一天就穿着班上绝大多数同学听都没听过的DKNY从一辆奔驰S级上跳下,阳光照在她高高昂起的白皙脖颈上,女孩高傲得就像是一只洁白的天鹅。

    不过路明非并不反感苏晓樯,或者说班上的同学里几乎没有讨厌她的人,相反的甚至有不少心怀鬼胎的癞蛤蟆做着有朝一日能够一亲芳泽的春秋大梦,于是心甘情愿的成为这只白天鹅的拥趸。

    不过苏晓樯这种跳脱的性格对班上的大多数男生来说处着处着就容易变成好哥们,而高中时期男孩们的懵懂情愫其实大多都是从一个文静的女孩开始的,就像《那些年》里的沈佳宜。

    陈雯雯就是班上公认的沈佳宜,她是文静和清纯的代名词,自认为能够成为柯景腾明里暗里狂献殷勤的男生也不少,但陈雯雯愣是一个没瞧上。

    好巧不巧的是,留给路明非的十七张座位里唯一的空位右手边就是陈雯雯,再右边就是赵孟华。

    赵孟华自不必多说,仕兰中学公认唯二能被称为“楚子航第二”的人物,赵孟华必须得占一个名额,他也乐得以此为傲。

    但另一个获此殊荣的人显然没把这件事放心上,这也造就了赵孟华和见面分外眼红的立场,毕竟已经注定比不上楚子航了,要是连“楚子航第二”的名头都被人分一杯羹,那岂不是说他赵孟华连半个楚子航都不如?

    如果是拼家境,赵孟华自信能把那个像样西装都买不起的男孩甩得看不见他车尾灯。

    然而仕兰中学最不缺的就是家境殷实的精英,但除了家境的其他方面和那人比起来,赵孟华自认确实有些发怵。

    那家伙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明明在高中之前还是一副不怕开水烫的死猪模样,一上高中就像得了一种叫“楚子航症”的传染病似的,不仅有事没事就往图书馆钻,文化课成绩像绑了根窜天猴嗖嗖直窜;每天更是在市里的少年宫待到闭馆才肯罢休,就差带上一套被褥直接住在里面安家落户了!

    于是赵孟华的精神层面直接被那人完爆了十八条街!

    那人此刻和赵孟华之间刚好隔着一个陈雯雯。

    “早上好,路明非。”陈雯雯细小的声音像是蚊子嗡,她没敢转头去直视路明非的脸。

    “嗯,早。”路明非目不斜视地接过侍者端上来的牛角面包和热牛奶。

    陈雯雯小心翼翼地用余光打量着路明非,后者的脸藏在氤氲升腾的雾气里,白色的牛奶在路明非的手中晃荡起一阵阵涡旋涟漪。男孩盯着杯子里的白色旋涡好像在思考着什么,注意力显然不在她身上。

    原来自己还不如一杯热牛奶有吸引力啊,陈雯雯没来由的有些落寞。

    她是文学社的社长,在她任职的三年间有数不清的男生削尖脑袋想要挤入文学社,但身为社长的她从始至终只向两个人主动发出过邀请,一个是赵孟华、另一个就是路明非。然而并称为“楚子航接班人”的两人不同的是,前者欣然答应,后者果断拒绝。

    得知此事的赵孟华顿时有种花高价买到了死对头都瞧不上眼的衣服、自己还毫不知情奉若珍宝傻乐呵的屈辱感。

    于是路明非顺理成章成为了赵孟华眼里最扎人的倒刺。

    最无奈的是路明非拒绝陈雯雯时给出的理由让她愣在当场,毫无反驳之力。

    “不好意思啊,其实我更喜欢的是那种文学性更强一点的书,类似于《肖申克的救赎》或是《百年孤独》这些;而你们文学社似乎更钟爱《情人》这种伤春悲秋的言情读物。”

    “我没有在贬低说哪一方不好,只是多愁善感的人有你们就够了,总要有人扛起文学与教育业发展的大旗,不然社会怎么进步国家怎么繁荣呢你说对吧?”

    然后路明非捧着一本厚厚的《基督山伯爵》独自离开,留下错愕的陈雯雯和一众文学社成员思考一时间分不清他是在一本正经还是在胡说八道。

    文学社的男成员还在暗地里腹诽路明非这家伙真的是个正常男性吗?真的有人加入文学社是为了探讨哲学知识、提高文学素养而不是为了能够近水楼台欣赏陈雯雯吗?哪怕是个瞎子听到陈雯雯那唯美清纯楚楚动人的声线后也不该拒绝的吧?

    可那个叫路明非的家伙不仅拒绝,还拒绝得毫不留情、堪称惨无人道!自此班上就广为流传着一句话,“这个男孩没有心!”

    这是陈雯雯第一次品尝被拒绝的滋味,心想原来这就是青春独有的涩味啊,但每每再次瞥见那个男孩时心头还是忍不住涌上一股回甘。

    大抵有些人生来就是不知足的,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往往就会愈发在意,如果感情这玩意可以控制的话,那舔狗早灭绝成濒危物种了!

    也就是从这次开始,那个好似不懂人情世故为何物的男生就成为了陈雯雯心底埋下的一颗种子,每一次偶然的遇见都像是为它浇灌了一份甘泉,直到那日益粗壮的根须扎在心里牢不可摧,种子也挤破了名为“羞涩”的泥土破土而出。陈雯雯这才意识到她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路明非?

    可陈雯雯不知道的是路明非的心里早在三年前就种下了一株名为“绘梨衣”的参天大树,繁花似锦、枝繁叶茂,再没有多余的缝隙能容下其他任何一朵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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