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2【贼输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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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火车已经驶进隧道口。
因为气流对冲,车厢顶的风更大了,声音也愈发的嘈杂。
哐当!哐当!哐当!
如同铁锤一下下夯在心上,震得人心慌。
他们距离隧道口越来越近,两百米、一百米、五十米、十米……
老二最先认怂,早早的就趴下来。
眼看隧道口就在眼前,项南怡然不惧,依旧屹立当场。
四眼却实在承受不住压力了。
在他看来,隧道口黑黑的,犹如饿鬼的喉咙,要把他整个人都吞进去。
对死亡的恐惧,终于打败了他的好胜心,再不敢同项南比下去。
他大声呐喊着,闭上眼睛,蹲了下来
见分出胜负,项南微微一笑,一个铁板桥,仰面倒了下去,鼻尖擦着隧道口,进到了隧道之中。
险之又险,但却分毫不差。
对他来说,这不叫什么事。
因为咏春拳最讲究下盘功夫。这种本就是在船上传承的,那么小的船,那么颠簸,还要练拳,下盘不稳可不行。
相比起来,火车比小船都平稳多了,项南走在上面如履平地,根本不担心会出事。
不过他头上戴得假发,还是因为对冲气流太强,一下子被吹飞了出去,被后面的黎叔一把抓在了手中。
……
火车进到隧道后,陷入一片黑暗。
四眼还蹲在车厢上,吓得吱哇乱叫,眼睛都不敢睁开。
项南却早早的占据了有利位置,因为他知道,等下输掉的老二会耍赖,朝他发起攻击。
而黎叔也会暗下黑手,到时候,他以一敌二,可是很危险的,所以必须要打好提前量。
果然,眼看火车就要出隧道,老二立刻就爬上前来,想趁着项南不备,把他踢下火车。
从这样的高速火车上摔下,不死也得半残。
到时候,他就是打败王薄的人,不只能够有功劳上位,而且还可以拿到六万块。
项南早防备着他呢,眼见他上前来抬脚就踢,立刻往旁边一闪,随即一式擒拿手,就抓住了他的脚,用力一拧就将他摔抱在地。
紧跟着一脚踢中他的心口,让他一下就痛得蜷成一团,好像个大虾米,完全丧失了抵抗的能力。
论实力,老二的功夫还比不上金山找,在项南面前自然只有吃瘪的份儿。
四眼本来还想着上前襄助的,见老二一下子就被项南制服,也不禁吓得脸色一白,蹲在车厢顶不敢再动弹。
就在这时,就听后面啪~啪~啪,响起掌声。
“不错,不错,小兄弟好身手。”就听黎叔微笑着说道。
项南看了他一眼,冷哼一声,把老二的脚放下,随后冷笑道,“黎叔,你的人可不守规矩呀,输了賭斗就要下黑手。”
“是在下管教不周,让兄弟见笑了。”黎叔点了点头道,“在下先跟你说声对不起,等下车之后,在下就开香堂,保管还兄弟一个公道。”
“不愧是黎叔。”项南拱了拱手。
“不过,兄弟你连赢我两员大将,挫伤了我们的锐气。我要是再不出手,兄弟们都该有意见了。”黎叔又道。
项南早知道,黎叔这老狐狸不会让自己好过,当下就亮出架势,“既然如此,那咱们就做一场。”
所谓拳怕少壮。黎叔手上的功夫是不错,但是项南胜在年轻力壮,论力气,都比黎叔要强出一两成。
再加上,咏春拳也很擅长小巧功夫。毕竟它在船上练习,船上空间狭小,想大开大合也不可能,所以讲究方寸之间决胜负。
因此,打斗起来,项南未必会输。再加上他知道黎叔有爱才之意,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下死手,所以他赢得概率就更大了。
而只要解决了黎叔,剩下的人,也就不足为虑了,根本不会是他的对手,群殴他都不怕。
黎叔却是摆了摆手。
他刚才已经注意到,项南的身手很不错。
老二也算团队中的佼佼者,身手算是不错的了。但跟项南一伸手,两三下就被制服,干净利落脆。
这样的俊功夫,他其实是不会的。毕竟他的职业是小偷,不是武师。
虽然两种职业都讲究眼疾手快、胆大心细,但是偏重不同的。就像同是跑步,马拉松和百米赛侧重也是不同的。
因此真要打起来,他未必能占便宜。
黎叔老谋深算,绝不打无把握之仗。
因此他拒绝了项南的提议,“咱们是贼。要比自然是比偷,比拳脚功夫,不成强盗了么?”
“那你想怎么比?”眼见他不肯动手,项南也松了口气,实话说,他还挺怕黎叔那满身小刀片的。
“按咱们行里的话叫贼输一眼。”黎叔随即开口道,“就是说你看着那傻小子,我取他的钱。我取不到,我下车。我取到了,钱归你,但你的人得归我。怎么样,不算欺负你吧?”
项南笑了笑。
他知道,傻根的钱早被车上的警员掉包了。
王薄和黎叔都没注意到这一点,围绕一包假钱争得不可开交。
结果黎叔虽然得手,但因为是假钱,所以就疑心王薄捣鬼,因此说了那句经典台词,“我很严肃的告诉你,黎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不过,项南倒也不怕,因为他知道警员在车上,而且很快就要采取行动了。到时候,黎叔满盘算计都会落空,根本威胁不到他。
所以他痛快的点了点头,“好,一言为定。”
……
黎叔随即带着四眼、老二离开。
等他们走后,项南才回到车厢,重新找到了王丽。
就见她正躺在座椅上,枕着傻根的包假寐。
项南走过去,伸手摸向她的脸。
王丽算气质美人,清秀端庄,比王薄小五岁,当年还上过中学呢。但摊上一个嗜酒的老爸,没让她继续上学,而是以八千元的价格,把她卖给了人家做媳妇。
王丽无奈,就从家里跑了出来。王薄遇到她时,她正窝在桥洞子里,发着高烧,人都烧迷糊了。
王薄一时起了恻隐之心,背着她去看了医生,给了她买了饭和水。之后,王丽就粘上他了。王薄走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
王薄甩了几次没甩掉,只好把她留在了身边,一起做了对贼搭档,靠坑蒙拐骗混饭吃。走过南,闯过北,在朝夕相处中,王丽也逐渐走入他的心中,成为了他最爱的人。
因为气流对冲,车厢顶的风更大了,声音也愈发的嘈杂。
哐当!哐当!哐当!
如同铁锤一下下夯在心上,震得人心慌。
他们距离隧道口越来越近,两百米、一百米、五十米、十米……
老二最先认怂,早早的就趴下来。
眼看隧道口就在眼前,项南怡然不惧,依旧屹立当场。
四眼却实在承受不住压力了。
在他看来,隧道口黑黑的,犹如饿鬼的喉咙,要把他整个人都吞进去。
对死亡的恐惧,终于打败了他的好胜心,再不敢同项南比下去。
他大声呐喊着,闭上眼睛,蹲了下来
见分出胜负,项南微微一笑,一个铁板桥,仰面倒了下去,鼻尖擦着隧道口,进到了隧道之中。
险之又险,但却分毫不差。
对他来说,这不叫什么事。
因为咏春拳最讲究下盘功夫。这种本就是在船上传承的,那么小的船,那么颠簸,还要练拳,下盘不稳可不行。
相比起来,火车比小船都平稳多了,项南走在上面如履平地,根本不担心会出事。
不过他头上戴得假发,还是因为对冲气流太强,一下子被吹飞了出去,被后面的黎叔一把抓在了手中。
……
火车进到隧道后,陷入一片黑暗。
四眼还蹲在车厢上,吓得吱哇乱叫,眼睛都不敢睁开。
项南却早早的占据了有利位置,因为他知道,等下输掉的老二会耍赖,朝他发起攻击。
而黎叔也会暗下黑手,到时候,他以一敌二,可是很危险的,所以必须要打好提前量。
果然,眼看火车就要出隧道,老二立刻就爬上前来,想趁着项南不备,把他踢下火车。
从这样的高速火车上摔下,不死也得半残。
到时候,他就是打败王薄的人,不只能够有功劳上位,而且还可以拿到六万块。
项南早防备着他呢,眼见他上前来抬脚就踢,立刻往旁边一闪,随即一式擒拿手,就抓住了他的脚,用力一拧就将他摔抱在地。
紧跟着一脚踢中他的心口,让他一下就痛得蜷成一团,好像个大虾米,完全丧失了抵抗的能力。
论实力,老二的功夫还比不上金山找,在项南面前自然只有吃瘪的份儿。
四眼本来还想着上前襄助的,见老二一下子就被项南制服,也不禁吓得脸色一白,蹲在车厢顶不敢再动弹。
就在这时,就听后面啪~啪~啪,响起掌声。
“不错,不错,小兄弟好身手。”就听黎叔微笑着说道。
项南看了他一眼,冷哼一声,把老二的脚放下,随后冷笑道,“黎叔,你的人可不守规矩呀,输了賭斗就要下黑手。”
“是在下管教不周,让兄弟见笑了。”黎叔点了点头道,“在下先跟你说声对不起,等下车之后,在下就开香堂,保管还兄弟一个公道。”
“不愧是黎叔。”项南拱了拱手。
“不过,兄弟你连赢我两员大将,挫伤了我们的锐气。我要是再不出手,兄弟们都该有意见了。”黎叔又道。
项南早知道,黎叔这老狐狸不会让自己好过,当下就亮出架势,“既然如此,那咱们就做一场。”
所谓拳怕少壮。黎叔手上的功夫是不错,但是项南胜在年轻力壮,论力气,都比黎叔要强出一两成。
再加上,咏春拳也很擅长小巧功夫。毕竟它在船上练习,船上空间狭小,想大开大合也不可能,所以讲究方寸之间决胜负。
因此,打斗起来,项南未必会输。再加上他知道黎叔有爱才之意,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下死手,所以他赢得概率就更大了。
而只要解决了黎叔,剩下的人,也就不足为虑了,根本不会是他的对手,群殴他都不怕。
黎叔却是摆了摆手。
他刚才已经注意到,项南的身手很不错。
老二也算团队中的佼佼者,身手算是不错的了。但跟项南一伸手,两三下就被制服,干净利落脆。
这样的俊功夫,他其实是不会的。毕竟他的职业是小偷,不是武师。
虽然两种职业都讲究眼疾手快、胆大心细,但是偏重不同的。就像同是跑步,马拉松和百米赛侧重也是不同的。
因此真要打起来,他未必能占便宜。
黎叔老谋深算,绝不打无把握之仗。
因此他拒绝了项南的提议,“咱们是贼。要比自然是比偷,比拳脚功夫,不成强盗了么?”
“那你想怎么比?”眼见他不肯动手,项南也松了口气,实话说,他还挺怕黎叔那满身小刀片的。
“按咱们行里的话叫贼输一眼。”黎叔随即开口道,“就是说你看着那傻小子,我取他的钱。我取不到,我下车。我取到了,钱归你,但你的人得归我。怎么样,不算欺负你吧?”
项南笑了笑。
他知道,傻根的钱早被车上的警员掉包了。
王薄和黎叔都没注意到这一点,围绕一包假钱争得不可开交。
结果黎叔虽然得手,但因为是假钱,所以就疑心王薄捣鬼,因此说了那句经典台词,“我很严肃的告诉你,黎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不过,项南倒也不怕,因为他知道警员在车上,而且很快就要采取行动了。到时候,黎叔满盘算计都会落空,根本威胁不到他。
所以他痛快的点了点头,“好,一言为定。”
……
黎叔随即带着四眼、老二离开。
等他们走后,项南才回到车厢,重新找到了王丽。
就见她正躺在座椅上,枕着傻根的包假寐。
项南走过去,伸手摸向她的脸。
王丽算气质美人,清秀端庄,比王薄小五岁,当年还上过中学呢。但摊上一个嗜酒的老爸,没让她继续上学,而是以八千元的价格,把她卖给了人家做媳妇。
王丽无奈,就从家里跑了出来。王薄遇到她时,她正窝在桥洞子里,发着高烧,人都烧迷糊了。
王薄一时起了恻隐之心,背着她去看了医生,给了她买了饭和水。之后,王丽就粘上他了。王薄走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
王薄甩了几次没甩掉,只好把她留在了身边,一起做了对贼搭档,靠坑蒙拐骗混饭吃。走过南,闯过北,在朝夕相处中,王丽也逐渐走入他的心中,成为了他最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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